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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信息

注意: 鉴于无线局域网领域(IEEE 802.11 和类似标准)中的法规和标准不断发展,此处提供的信息可能随时会改变。英特尔公司对本文档中的错误和遗漏不负责任。



英特尔 WiFi/WiMAX 无线适配器

本节的信息支持以下无线适配器:

参阅规格以了解无线适配器的完整规格。

注意: 此节中提及的所有“无线适配器”均指以上列出的所有适配器。

茲提供以下信息:


给用户的信息

安全通告

USA—FCC 和 FAA

FCC 按照其在 ET Docket 96-8 中的行动已采用了对人体曝露于 FCC 认可设备发射的无线电频率(RF)电磁能量的安全标准。此无线适配器符合 OET 公告 65, 补充 C,2001 和 ANSI/IEEE C95.1, 1992 中的“人体曝露”限制。遵照本手册中的指导正确操作此无线电设备将使人体曝露大大低于 FCC 的建议限制。

应当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爆炸性设备距离警告

警告 警告 不要在靠近无防护的爆炸物或爆炸性环境中操作便携式发射器(包括此无线适配器),除非该发射器已经改装成适合这种用途。

天线警告

警告 警告 此无线适配器不是设计用于高增益方向性天线的。

在飞行器上使用注意事项

警告 警告: FCC 和 FAA 的法规禁止在飞行器上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无线设备(无线适配器),因为它们的信号可能干扰飞行器的重要仪器。

其他无线设备

无线网络中其他设备的安全通告: 参阅随无线网络中的无线以太网适配器或其他设备所提供的文档。

对于 802.11a、802.11b、802.11g、802.11n 和 802.16e 无线电利用的本地法规

警告 警告: 鉴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和 802.16e 无线 LAN 设备适用的频率尚未在所有国家协调,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和 802.16e 产品只能在特定国家使用,不允许在其他未指定的国家操作。作为这些产品的用户,您有责任保证这些产品只在允许的国家中使用,并确认它们已配置为使用该国使用的频率和信道。该设备的传送能量控制(TPC)界面是英特尔® PROSet/无线 WiFi 连接实用程序的一部分。各向同性等效辐射功率(EIRP)的操作限制由系统制造商提供。任何背离使用国的允许功率和频率设置都是对该国法律的侵害,并可能因此受罚。

有关特定国家的信息,参阅随产品提供的额外法规遵守信息。

无线互操作性

此无线适配器设计为可与其它基于直接序列展布频谱 (DSSS) 无线电技术的无线 LAN 产品互操作,并符合以下标准:

无线适配器与您的健康

此无线适配器与任何无线电设备一样,发射无线电频率电磁能量。不过,此无线适配器所发射的能量水平低于其他无线设备(如移动电话)所发射的电磁能量。此无线适配器在无线电频率安全标准和建议指引的范围内操作。这些标准和建议反映了科学界的一致意见,是由科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商议的结果,这些委员会不断审阅和解释大量研究文献。在有些场合,建筑物的拥有者或有关机构的负责代表可能会限制使用此无线适配器。此类场合的例子如下:

如果您不确定在特定机构或环境中(例如在飞机上)适用于无线适配器的政策,您应当先请求准许使用此适配器,然后再将其打开。

WEEE

WEEE 图标


法规信息

给 OEM 和集成商的信息

以下声明必须包括在提供给 OEM 或集成商的此文档的所有版本中,但不能散发给最终用户。

本文中所述的要求针对要在主机平台中安装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 OEC 集成商。 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能满足符合 FCC 条例(包括 RF 曝露)的条件。 满足此处所述的全部条件之后,才能将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安装到主机平台中,在集成到主机系统时才不会受到进一步的限制。 如果未满足此处所述的任何要求,OEM 集成商应负责执行必要的系统级法规测试和/或获取必要的符合性审批。

天线类型与增益

只能将相同类型且不超过下面显示的增益的天线与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配合使用。 未授权使用其他类型的天线和/或更高增益的天线。

天线类型 天线位置
(主天线/备用天线
2.4GHz
增益峰值
dBi*
2.6GHz
增益峰值
dBi*
5.2GHz
增益峰值
dBi*
5.5GHz
增益峰值
dBi*
5.7GHz
增益峰值
dBi*
PIFA

主天线

备用天线

3.24

3.47

3.73

4.77

4.77

MIMO

*所有天线增益均包括线缆衰耗。

天线在主机系统内的安装位置

要确保符合 RF 曝露条件,必须严格遵守下表的规定,将配合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使用的天线安装在主机系统内,以便在主机系统的所有操作模式和方向下,将与所有人的隔离距离降到最小。 天线安装到主机系统之后,其隔离距离将同时应用于天线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

无线适配器

天线与用户之间必需的
最小隔离距离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 WiMAX 6150

18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 WiMAX 6350

17 mm

配备了其他集成发射器或插入式发射器的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同时发射

根据 FCC 知识数据库出版号 616217 D03 附录 https://fjallfoss.fcc.gov/kdb/GetAttachment.html?id=30257 的规定,如果一个主机设备中安装了多个发射设备,应执行 RF 曝露发射评估,以便确定必须满足的应用与测试要求。 OEM 集成商必须标识主机系统中安装的所有发射器和天线的同时发射配置全部可行组合。   其中包括移动设备(与用户之间的隔离距离超过 20 cm)和便携式设备(与用户之间的隔离距离不足 20 cm)这样的主机内安装的发射器。 OEM 集成商应查询 FCC KDB 616217 D03 附录文档以获取如何执行此评估的所有详细信息,以便确定是否必须满足更多要求才能通过测试或获得 FCC 的审批。

OEM 或集成商应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信息

以下法规和安全通告必须登载于提供给本产品或遵照当地法规安装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系统的最终用户的文档中。主机系统必须标有“包含 FCC ID: XXXXXXXX”,FCC ID 应在标签上显示。

此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必须严格遵照产品随带的用户文档中所述的制造商指示安装和使用。英特尔公司对于未经授权的更改无线适配器套件中所含设备,或者替换或附加非英特尔公司指定的电缆或设备而造成的任何无线电或电视干扰概不负责。纠正此类未经授权的更改、替换或附加所造成的干扰是用户的责任。对于用户不遵守这些指引所造成的任何损坏或违反政府法规,英特尔公司及其授权经销商或分销商概不负责。

对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无线电利用的本地法规

以下关于当地法规的声明必须登载于所有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产品的法规遵守文档中。

警告 警告: 鉴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和 802.16e 无线 LAN 设备适用的频率尚未在所有国家协调,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和 802.16e 产品只能在特定国家使用,不允许在其他未指定的国家操作。作为这些产品的用户,您有责任保证这些产品只在允许的国家中使用,并确认它们已配置为使用该国使用的频率和信道。任何背离使用国的允许功率和频率设置都是对该国法律的侵害,并可能因此受罚。


FCC 无线电频率干扰要求

此无线设备在 5.15 - 5.25 GHz 频率范围操作,因此限于室内使用。FCC 要求此无线适配器在 5.15 - 5.25 GHz 频率范围时需在室内使用,以减少对同一频道的“移动卫星”系统的有害干扰的可能性。高能雷达被分配为 5.25 - 5.35 GHz 和 5.65 - 5.85 GHz 频带的主要用户。这些雷达站可能干扰或损坏此设备。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CC)

本无线设备符合 FCC 条例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作此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干扰声明

本无线适配器经测试符合 FCC 条例第 15 部分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护,以防在居民环境下产生有害的干扰。此无线适配器产生、使用并可能辐射无线电频率能量。如果未按照指导安装和使用此无线适配器,此无线适配器可能造成对无线电通讯地干扰。然而,无法保证在一个特定安装中不出现干扰。如果此无线适配器的确造成对收音机和电视机接收信号的干扰(可以通过打开和关闭设备来检测),用户可以尝试用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法来消除干扰:

注意: 此适配器必须严格遵照产品随带的用户文档中所述的制造商指示安装和使用。其他任何安装或使用将违反 FCC 规章的第 15 部分。


安全许可注意事项

本设备已通过安全审核,可作为组件使用,且仅可用于完整的设备中,其中设备组合的可接受性由相应的安全机构进行确定。安装后,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低卤

仅适用于溴化和氯化阻燃剂 (BFR/CFR) 及最终产品中的 PVC。已完成装配的英特尔组件以及购买的组件符合 JS-709 要求,PCB /基板符合 IEC 61249-2-21 要求。卤化阻燃剂替代物和/或 PVC 可能对环境不利。


台湾

台湾


无线电准许

为确定在特定国家中是否允许使用您的无线网络设备,请核实印制在您设备的标识标签上的无线电类型号码是否列在制造商“OEM 法规指引”文档中。


法规标记

可提供必备的法规标记列表 要查看关于您适配器的法规信息,请执行下列步骤

  1. 打开此网站: http://www.intel.com/p/zh_CN/support/wireless/
  2. 单击适配器链接.
  3. 单击文档和指南
  4. 法规信息中单击关于您适配器的法规文档。

英特尔 WiFi 适配器,与 802.11n 兼容

本节中的信息适用于以下产品:

参阅规格以了解无线适配器的规格。

注意: 此节中提及的所有“无线适配器”均指以上列出的所有适配器。

茲提供以下信息:


给用户的信息

安全通告

USA—FCC 和 FAA

FCC 按照其在 ET Docket 96-8 中的行动已采用了对人体曝露于 FCC 认可设备发射的无线电频率(RF)电磁能量的安全标准。此无线适配器符合 OET 公告 65, 补充 C,2001 和 ANSI/IEEE C95.1, 1992 中的“人体曝露”限制。遵照本手册中的指导正确操作此无线电设备将使人体曝露大大低于 FCC 的建议限制。

应当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爆炸性设备距离警告

警告警告 不要在靠近无防护的爆炸物或爆炸性环境中操作便携式发射器(包括此无线适配器),除非该发射器已经改装成适合这种用途。

天线警告

警告 警告 此无线适配器不是设计用于高增益方向性天线的。

在飞行器上使用注意事项

警告 警告: FCC 和 FAA 的法规禁止在飞行器上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无线设备(无线适配器),因为它们的信号可能干扰飞行器的重要仪器。

其他无线设备

无线网络中其他设备的安全通告: 参阅随无线网络中的无线以太网适配器或其他设备所提供的文档。

对于 802.11a, 802.11b、802.11g、和 802.11n 无线电利用的本地法规

警告 警告: 鉴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无线 LAN 设备适用的频率尚未在所有国家协调,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产品只能在特定国家使用,不允许在其他未指定的国家操作。作为这些产品的用户,您有责任保证这些产品只在允许的国家中使用,并确认它们已配置为使用该国使用的频率和信道。该设备的传送能量控制(TPC)界面是英特尔® PROSet/无线 WiFi 连接实用程序的一部分。各向同性等效辐射功率(EIRP)的操作限制由系统制造商提供。任何背离使用国的允许功率和频率设置都是对该国法律的侵害,并可能因此受罚。

有关特定国家的信息,参阅随产品提供的额外法规遵守信息。

无线互操作性

此无线适配器设计为可与其它基于直接序列展布频谱 (DSSS) 无线电技术的无线 LAN 产品互操作,并符合以下标准:

无线适配器与您的健康

此无线适配器与任何无线电设备一样,发射无线电频率电磁能量。不过,此无线适配器所发射的能量水平低于其他无线设备(如移动电话)所发射的电磁能量。此无线适配器在无线电频率安全标准和建议指引的范围内操作。这些标准和建议反映了科学界的一致意见,是由科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商议的结果,这些委员会不断审阅和解释大量研究文献。在有些场合,建筑物的拥有者或有关机构的负责代表可能会限制使用此无线适配器。此类场合的例子如下:

如果您不确定在特定机构或环境中(例如在飞机上)适用于无线适配器的政策,您应当先请求准许使用此适配器,然后再将其打开。

WEEE

WEEE 图标


法规信息

给 OEM 和集成商的信息

以下声明必须包括在提供给 OEM 或集成商的此文档的所有版本中,但不能散发给最终用户。

本文中所述的要求针对要在主机平台中安装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 OEC 集成商。 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能满足符合 FCC 和加拿大工业部的条例(包括 RF 曝露)的条件。 满足此处所述的全部条件之后,才能将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安装到主机平台中,在集成到主机系统时才不会受到进一步的限制。 如果未满足此处所述的任何要求,OEM 集成商应负责执行必要的系统级法规测试和/或获取必要的符合性审批。

天线类型与增益

只能将相同类型且不超过下面显示的增益的天线与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配合使用。 未授权使用其他类型的天线和/或更高增益的天线。

天线类型 天线位置
(主天线/备用天线
2.4GHz
增益峰值
dBi*
2.6GHz
增益峰值
dBi*
5.2GHz
增益峰值
dBi*
5.5GHz
增益峰值
dBi*
5.7GHz
增益峰值
dBi*
PIFA

主天线

备用天线

3.24

3.47

3.73

4.77

4.77

MIMO

*所有天线增益均包括线缆衰耗。

天线在主机系统内的安装位置

要确保符合 RF 曝露条件,必须严格遵守下表的规定,将配合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使用的天线安装在主机系统内,以便在主机系统的所有操作模式和方向下,将与所有人的隔离距离降到最小。 天线安装到主机系统之后,其隔离距离将同时应用于天线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

无线适配器

天线与用户之间必需的
最小隔离距离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100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105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130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135

9 mm

英特尔® WiFi Link 1000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1030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2200

9 mm

英特尔® 迅驰® Wireless-N 2230

9 mm

英特尔® 迅驰® Advanced-N 6205

12 mm

英特尔® 迅驰® Advanced-N 6230

12 mm

英特尔® 迅驰® Advanced-N 6235

12 mm

英特尔® 迅驰® Ultimate-N 6300

13 mm

配备了其他集成发射器或插入式发射器的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同时发射

根据 FCC 知识数据库出版号 616217 D03 附录 https://fjallfoss.fcc.gov/kdb/GetAttachment.html?id=30257 的规定,如果一个主机设备中安装了多个发射设备,应执行 RF 曝露发射评估,以便确定必须满足的应用与测试要求。 OEM 集成商必须标识主机系统中安装的所有发射器和天线的同时发射配置全部可行组合。   其中包括移动设备(与用户之间的隔离距离超过 20 cm)和便携式设备(与用户之间的隔离距离不足 20 cm)这样的主机内安装的发射器。 OEM 集成商应查询 FCC KDB 616217 D03 附录文档以获取如何执行此评估的所有详细信息,以便确定是否必须满足更多要求才能通过测试或获得 FCC 的审批。

OEM 或集成商应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信息

以下法规和安全通告必须登载于提供给本产品或遵照当地法规安装英特尔® 无线适配器的系统的最终用户的文档中。主机系统必须标有“包含 FCC ID: XXXXXXXX”,FCC ID 应在标签上显示。

此无线适配器必须严格遵照产品随带的用户文档中所述的制造商指示安装和使用。有关各国特定的准许,参阅无线电准许。英特尔公司对于未经授权的更改无线适配器套件中所含设备,或者替换或附加非英特尔公司指定的电缆或设备而造成的任何无线电或电视干扰概不负责。纠正此类未经授权的更改、替换或附加所造成的干扰是用户的责任。对于用户不遵守这些指引所造成的任何损坏或违反政府法规,英特尔公司及其授权经销商或分销商概不负责。

对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无线电利用的本地法规

以下关于当地法规的声明必须登载于所有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产品的法规遵守文档中。

警告 警告: 鉴于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无线 LAN 设备适用的频率尚未在所有国家协调,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产品只能在特定国家使用,不允许在其他未指定的国家操作。作为这些产品的用户,您有责任保证这些产品只在允许的国家中使用,并确认它们已配置为使用该国使用的频率和信道。任何背离使用国的允许设置和法规都是对该国法律的侵害,并可能因此受罚。


FCC 无线电频率干扰要求

此设备在 5.15 - 5.25 GHz 和 5.470 - 5.725 GHz 频率范围操作,因此限于室内使用。FCC 要求此产品在 5.15 - 5.25 GHz 和 5.470 - 5.725 GHz 的频率范围内需在室内使用,以减少对同一频道的“移动卫星”系统的有害干扰的可能性。高能雷达被分配为 5.25 - 5.35 GHz 和 5.65 - 5.85 GHz 频带的主要用户。这些雷达站可能干扰或损坏此设备。此无线适配器需要满足 FCC 法规的 15.407 部分的所有要求,不能提供配置控制,去改变操作频率使其超出 FCC 证书上注明的在美国操作的频率范围。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CC)

本设备符合 FCC 条例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作此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注意: 此适配器的辐射传输功率大大低于 FCC 无线电频率曝露限制。然而,使用此适配器时,应当尽量减少正常操作过程中人体接触的可能性。为避免超过 FCC 无线电频率曝露限制,您应当(或附近的其他任何人)与计算机内置天线之间至少保持 20 厘米的距离或 FCC 模块许可条件中指定的最小距离。有关授权配置的详细信息可通过输入设备上的 PCC ID 号码在此网站获得:http://www.fcc.gov/oet/ea/

干扰声明

本无线适配器经测试符合 FCC 条例第 15 部分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护,以防在居民环境下产生有害的干扰。此无线适配器产生、使用并可能辐射无线电频率能量。如果未按照指导安装和使用此无线适配器,此无线适配器可能造成对无线电通讯地干扰。然而,无法保证在一个特定安装中不出现干扰。如果此无线适配器的确造成对收音机和电视机接收信号的干扰(可以通过打开和关闭设备来检测),用户可以尝试用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法来消除干扰:

注意: 此适配器必须严格遵照产品随带的用户文档中所述的制造商指示安装和使用。其他任何安装或使用将违反 FCC 规章的第 15 部分。


安全许可注意事项

本设备已通过安全审核,可作为组件使用,且仅可用于完整的设备中,其中设备组合的可接受性由相应的安全机构进行确定。安装后,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低卤

仅适用于溴化和氯化阻燃剂 (BFR/CFR) 及最终产品中的 PVC。已完成装配的英特尔组件以及购买的组件符合 JS-709 要求,PCB /基板符合 IEC 61249-2-21 要求。卤化阻燃剂替代物和/或 PVC 可能对环境不利。


Canada – Industry Canada (IC)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Industry Canada licence-exempt RSS standard(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1) this device may not cause interference, and (2) this device must accept any interference, including interference that may cause undesired operation of the device.

Cet appareil se conforme à Canada d'Industrie normes de RSS permis-exempt. L'opération est assujetti au suivre deux conditions : (1) cet appareil ne peut pas causer l'intervention, et (2) cet appareil doit accepter de l'intervention, y compris l'intervention qui peut causer l'opération non désirée de l'appareil.

Caution: When using IEEE 802.11a wireless LAN, this product is restricted to indoor use due to its operation in the 5.15- to 5.25-GHz frequency range. Industry Canada requires this product to be used indoors for the frequency range of 5.15 GHz to 5.25 GHz to reduce the potential for harmful interference to co-channel mobile satellite systems. High power radar is allocated as the primary user of the 5.25- to 5.35-GHz and 5.65 to 5.85-GHz bands. These radar stations can cause interference with and/or damage to this device. The maximum allowed antenna gain for use with this device is 6dBi in order to comply with the E.I.R.P limit for the 5.25- to 5.35 and 5.725 to 5.85 GHz frequency range in point-to-point operation. To comply with RF exposure requirements all antennas should be located at a minimum distance of 20cm, or the minimum separation distance allowed by the module approval, from the body of all persons.

Attention: l’utilisation d’un réseau sans fil IEEE802.11a est réstreinte à une utilisation en intérieur à cause du fonctionement dans la bande de fréquence 5.15-5.25 GHz. Industry Canada requiert que ce produit soit utilisé à l’intérieur des bâtiments pour la bande de fréquence 5.15-5.25 GHz afin de réduire les possibilités d’interférences nuisibles aux canaux co-existants des systèmes de transmission satellites. Les radars de puissances ont fait l’objet d’une allocation primaire de fréquences dans les bandes 5.25-5.35 GHz et 5.65-5.85 GHz. Ces stations radar peuvent créer des interférences avec ce produit et/ou lui être nuisible. Le gain d’antenne maximum permissible pour une utilisation avec ce produit est de 6 dBi afin d’être conforme aux limites de puissance isotropique rayonnée équivalente (P.I.R.E.) applicable dans les bandes 5.25-5.35 GHz et 5.725-5.85 GHz en fonctionement point-à-point. Se pour conformer aux conditions d'exposition de RF toutes les antennes devraient être localisées à une distance minimum de 20 cm, ou la distance de séparation minimum permise par l'approbation de module, du corps de toutes les personnes.”


欧盟

低频带 5.15 -5.35 GHz 仅限室内使用。

此设备符合欧盟指令 1999/5/EC 的基本要求。参阅欧盟符合性通告

欧盟一致性声明

要查看关于您适配器的欧盟一致性声明,请执行下列步骤

  1. 打开此网站: http://www.intel.com/p/zh_CN/support/wireless/
  2. 单击适配器链接.
  3. 单击文档和指南
  4. 法规信息中单击关于您适配器的法规文档。

法国

法国大陆:

Dans tous les départements métropolitains:

Fréquences en MHz

Intérieur

Extérieur

2400 - 2454

100 mW

100 mW

2483,5

10 mW

日本

5Ghz 频带仅限于室内使用。


韩国

韩国


Mexico

La operación de este equipo está sujeta a las siguientes dos condiciones: (1) es posible que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no cause interferencia perjudicial y (2)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debe aceptar cualquier interferencia, incluyendo la que pueda causar su operación no deseada.


摩洛哥

本产品未被授权在以下城市的无线电频道 2 (2417 MHz) 中操作: Agadir、Assa-Zag、Cabo Negro、Chaouen、Goulmima、Oujda、Tan Tan、Taourirt、Taroudant 和 Taza。

本产品未被授权在以下城市的无线电频道 4、5、6 和 7 (2425 - 2442 MHz) 中操作: Aéroport Mohamed V、Agadir、Aguelmous、Anza、Benslimane、Béni Hafida、Cabo Negro、Casablanca、Fès、Lakbab、Marrakech、Merchich、Mohammédia、Rabat、Salé、Tanger、Tan Tan、Taounate、Tit Mellil、Zag。


巴基斯坦

“PTA 批准的模型”


台湾

台湾


新加坡

符合
IDA 标准
DB 02941


无线电准许

为确定在特定国家中是否允许使用您的无线网络设备,请核实印制在您设备的标识标签上的无线电类型号码是否列在制造商“OEM 法规指引”文档中。


法规标记

可提供必备的法规标记列表 要查看关于您适配器的法规信息,请执行下列步骤

  1. 打开此网站: http://www.intel.com/p/zh_CN/support/wireless/
  2. 单击适配器链接.
  3. 单击文档和指南
  4. 法规信息中单击关于您适配器的法规文档。

欧盟符合性通告

以下列出的所有适配器均符合欧盟指令 1999/5/EC 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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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