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由於無線 LAN 領域 (IEEE 802.11 和類似標準) 的規章和標準的不斷發展的狀況,此處所提供資訊會有所變更。Intel 公司不對本文件中的錯誤或疏失負責。
這個區段中的資訊可支援以下的無線介面卡:
請參閱「規格」以獲取完整的無線介面卡規格。
注意: 在這個區段中,只要提到「無線介面卡」,指的是以上列出的所有介面卡。
以下是提供的資訊。
FCC 在「ET 簽條 96-8」中的動作已經納用人體暴露在 FCC 核准設備發射出的無線電頻率(RF)電磁的保全性標準。無線介面卡符合 2001 年 OET Bulletin 65 附加文檔 C、以及 1992 年 ANSI/IEEE C95.1 中的「人體暴露」限制。根據本手冊的說明適當操作這個無線電,暴露量會遠低於 FCC 的建議限制。
應該注意以下的安全注意事項:
警告: 不要在靠近無保護的爆炸蓋或在爆炸性環境中操作可攜式傳輸器(例如,無線介面卡),除非該介面卡已經過修改,合格做這樣的使用。
警告: 無線介面卡的設計目的不是要使用於高增益性的定向天線。
警告: FCC 和 FAA 的規範限制無線電頻率無線裝置 (無線介面卡) 的空中操作,因為它們的訊號會干擾重要飛行器的儀器。
無線網路中其它裝置的保全性注意事項: 請參閱隨無線介面卡或無線網路中其它裝置提供的說明文件。
警告: 因為 802.11a、802.11b、802.11g、802.11n 和 802.16e 無線 LAN 裝置使用的頻率尚未在所有國家一致化,所以 802.11a、802.11b、802.11g、802.11n 和 802.16e 產品的設計僅可以使用於特定的國家,並且不可以在指定使用的國家以外的國家操作。身為這些產品的使用者,您有責任確保僅在指定使用的國家內使用這些產品並確認以使用國家的正確頻率選擇和頻道設定產品。裝置傳輸功率控制 (TPC) 介面是 Intel® PROSet/無線 WiFi 連線公用程式軟體的一部分。有效等向輻射功率 (EIRP) 的操作限制由系統製造廠商提供。若與使用國家的允許功率和頻率設定有任何差異便是侵犯國家法,並且可能因此被懲罰。
對於具體國家的資訊,請參閱產品隨附的其他符合性資訊。
無線介面卡設計可與其他以直接序列展頻 (DSSS) 無線電技術為基礎的無線 LAN 產品可相互操作,並符合以下標準:
介面卡如同其他無線電裝置,會放射出無線電頻率電磁能量。但是,無線介面卡放射出的能量級別低於諸如行動電話等其他無線裝置放射出的電磁能量。無線介面卡是依照無線電頻率保全性標準與建議中的準則操作。這些標準與建議反映了科學界達成的共識,並且是科學小組與委員會經過不斷鑽研大量研究文獻後審議出的結果。在某些情況或環境中,建築物的所有者或相關組織的負責人可能會限制無線介面卡的使用。這類情形的範例包括:
如果不清楚在特定機構或環境 (如機場) 中使用無線介面卡的有關規定,建議您在啟動介面卡之前取得使用此介面卡的相關授權。
以下聲明必須與本文件的所有版本一起提供給 OEM 或整合者,但不得分發給一般使用者。
本文件內說明的需求,適用於在主機平台上安裝 Intel® 無線介面卡的 OEM 整合者。您必須嚴格遵守這些需求,才能符合 FCC 規定,包括 RF 暴露。符合本文的一切需求時,Intel® 無線介面卡便可安裝於主機平台中,而且用於主機系統時沒有任何進一步限制。如果未符合本文任一需求,OEM 整合者必須負責執行必要的系統層級法規測試,及/或取得法規要求的核准。
Intel® 無線介面卡只能使用相同類型的天線且增益值需等於或小於以下所示。其他類型的天線及/或增益值較高的天線並未獲得授權。
天線類型 | 天線位置 (主要/Aux |
2.4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2.6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2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5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7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PIFA | 主要 |
|||||
Aux |
3.24 |
3.47 |
3.73 |
4.77 |
4.77 |
|
MIMO |
||||||
*所有天線增益均已計入纜線損耗。 |
為了確保符合 RF 暴露規範,搭配 Intel® 無線介面卡使用的天線必須安裝於主機系統中,以在主機系統的所有操作模式和方向下,均與所有人員保持最小限度的分隔距離,並且嚴格遵守下表規定。天線安裝於主機系統內時,天線分隔距離同時適用於水平和垂直方向。
無線介面卡 |
使用者至天線最低需求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 WiMAX 6150 | 18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 WiMAX 6350 |
17 mm |
根據 FCC Knowledge Database 出版品編號 616217 D03 Supplement https://fjallfoss.fcc.gov/kdb/GetAttachment.html?id=30257,若主機裝置內安裝多部傳輸裝置,必須執行 RF 暴露傳輸評估,以決定必要的應用和測試需求。OEM 整合者必須為主機系統內安裝的所有傳輸器與天線,找出一切可能的同時傳輸組態組合。這包括安裝於行動裝置 (與使用者間隔大於 20 公分) 與可攜式裝置 (與使用者間隔小於 20 公分) 等主機內的傳輸器。OEM 整合者必須參考實際的 FCC KDB 616217 D03 Supplement 文件,瞭解執行此評估的詳細資訊,以決定是否有額外的測試需求,以及是否需要 FCC 核准。
以下法規和保全性注意事項必需在提供給與介面卡結合的產品或系統的一般使用者之說明文件中發行,符合當地法規。主機系統必需標有「含有 FCC ID: XXXXXXXX」標籤,在標籤上顯示的 FCC ID。
安裝與使用 Intel® 無線介面卡,必需嚴格遵守產品隨附的使用者說明文件中所述之製造廠商指示。對於未經授權擅自修改無線介面卡套件隨附的裝置、更換或連接非 Intel Corporation 指定的纜線與設備,而對無線電或電視造成的任何干擾,Intel Corporation 概不負責。對於因上述未經授權的修改、更換或連接而造成的干擾,使用者將自行承擔排除這些干擾的責任。對於因不遵守這些準則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害或違反政府管制條例的行為,Intel 公司與其授權經銷商或分銷商概不負責。
以下當地限制的聲明必須作為所有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產品相符說明文件的一部分發行。
警告: 因為 802.11a、802.11b、802.11g、802.11n 和 802.16e 無線 LAN 裝置使用的頻率尚未在所有國家一致化,所以 802.11a、802.11b、802.11g、802.11n 和 802.16e 產品的設計僅可以使用於特定的國家,並且不可以在指定使用的國家以外的國家操作。身為這些產品的使用者,您有責任確保僅在指定使用的國家內使用這些產品並確認以使用國家的正確頻率選擇和頻道設定產品。若與使用國家的允許功率和頻率設定有任何差異便是侵犯國家法,並且可能因此被懲罰。
本裝置限制在室內使用,因為它的操作頻率範圍在 5.15 到 5.25 GHz 之間。FCC 規定這項產品在室內以頻率範圍 5.15 到 5.25 GHz 使用,以減少對共同頻道「行動式衛星」系統的潛在有害干擾。高能量的雷達被配置為 5.25 到 5.35 GHz 以及 5.65 到 5.85 GHz 頻帶的主要使用者。這些雷達站可能會對這項裝置造成干擾和/或損害。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中第 15 部分的規定。裝置操作時必需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依照 FCC 規則中第 15 部分的規定測試表示,本無線介面卡符合對 Class B 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的設計是為了在住宅區安裝時,能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防止有害干擾。本無線介面卡產生、使用並能放射出無線電頻率能源。如果未按說明進行安裝與使用此無線介面卡,此無線介面卡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但是,這並不保證在個別的安裝中不會產生干擾。如果透過電源的開啟與關閉,能確定本無線介面卡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我們建議使用者嘗試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來排除干擾:
注意: 安裝與使用介面卡,必需嚴格遵守產品隨附的使用者說明文件中所述之製造廠商指示。任何其它安裝或使用將違反 FCC 第 15 節規則。
本裝置已取得元件的安全核准並僅供用於完整配備,其中搭配產品的相容性由適當的安全機構所決定。安裝時,必須考量下列事項:
僅適用於最終產品中含溴和氯的阻燃劑 (BFR/CFR) 與 PVC。最終組件上的 Intel 元件以及購買的元件符合 JS-709 要求,且 PCB / 基板符合 IEC 61249-2-21 要求。更換含鹵素的阻燃劑和/或 PVC 對周遭環境不見得會更好。
要確定是否可在特定的國家使用您的無線網路裝置,請檢查裝置識別資料標籤上印製的無線電類型編號是否在製造廠商的 OEM 法規引導文件中列出。
提供所需的法規標誌清單。若要尋找適用您介面卡的法規資訊,請執行這些步驟
這個部分中的資訊適用於以下產品:
請參閱「規格」以獲取無線介面卡規格。
注意: 在這個區段中,只要提到「無線介面卡」,指的是以上列出的所有介面卡。
以下是提供的資訊。
FCC 在「ET 簽條 96-8」中的動作已經納用人體暴露在 FCC 核准設備發射出的無線電頻率(RF)電磁的保全性標準。無線介面卡符合 2001 年 OET Bulletin 65 附加文檔 C、以及 1992 年 ANSI/IEEE C95.1 中的「人體暴露」限制。根據本手冊的說明適當操作這個無線電,暴露量會遠低於 FCC 的建議限制。
應該注意以下的安全注意事項:
警告: 不要在靠近無保護的爆炸蓋或在爆炸性環境中操作可攜式傳輸器(例如,無線介面卡),除非該介面卡已經過修改,合格做這樣的使用。
警告: 無線介面卡的設計目的不是要使用於高增益性的定向天線。
警告: FCC 和 FAA 的規範限制無線電頻率無線裝置 (無線介面卡) 的空中操作,因為它們的訊號會干擾重要飛行器的儀器。
無線網路中其它裝置的保全性注意事項: 請參閱隨無線介面卡或無線網路中其它裝置提供的說明文件。
警告: 因為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無線 LAN 裝置使用的頻率尚未在所有國家一致化,所以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產品的設計僅可以使用於特定的國家,並且不可以在指定使用的國家以外的國家操作。身為這些產品的使用者,您有責任確保僅在指定使用的國家內使用這些產品並確認以使用國家的正確頻率選擇和頻道設定產品。裝置傳輸功率控制 (TPC) 介面是 Intel® PROSet/無線 WiFi 連線公用程式軟體的一部分。有效等向輻射功率 (EIRP) 的操作限制由系統製造廠商提供。若與使用國家的允許功率和頻率設定有任何差異便是侵犯國家法,並且可能因此被懲罰。
對於具體國家的資訊,請參閱產品隨附的其他符合性資訊。
無線介面卡設計可與其他以直接序列展頻 (DSSS) 無線電技術為基礎的無線 LAN 產品可相互操作,並符合以下標準:
介面卡如同其他無線電裝置,會放射出無線電頻率電磁能量。但是,無線介面卡放射出的能量級別低於諸如行動電話等其他無線裝置放射出的電磁能量。無線介面卡是依照無線電頻率保全性標準與建議中的準則操作。這些標準與建議反映了科學界達成的共識,並且是科學小組與委員會經過不斷鑽研大量研究文獻後審議出的結果。在某些情況或環境中,建築物的所有者或相關組織的負責人可能會限制無線介面卡的使用。這類情形的範例包括:
如果不清楚在特定機構或環境 (如機場) 中使用無線介面卡的有關規定,建議您在啟動介面卡之前取得使用此介面卡的相關授權。
以下聲明必須與本文件的所有版本一起提供給 OEM 或整合者,但不得分發給一般使用者。
本文件內說明的需求,適用於在主機平台上安裝 Intel® 無線介面卡的 OEM 整合者。您必須嚴格遵守這些需求,才能符合 FCC 與加拿大工業局規定,包括 RF 暴露。符合本文的一切需求時,Intel® 無線介面卡便可安裝於主機平台中,而且用於主機系統時沒有任何進一步限制。如果未符合本文任一需求,OEM 整合者必須負責執行必要的系統層級法規測試,及/或取得法規要求的核准。
Intel® 無線介面卡只能使用相同類型的天線且增益值需等於或小於以下所示。其他類型的天線及/或增益值較高的天線並未獲得授權。
天線類型 | 天線位置 (主要/Aux |
2.4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2.6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2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5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5.7GHz 峰值增益 單位:dBi* |
PIFA | 主要 |
|||||
Aux |
3.24 |
3.47 |
3.73 |
4.77 |
4.77 |
|
MIMO |
||||||
*所有天線增益均已計入纜線損耗。 |
為了確保符合 RF 暴露規範,搭配 Intel® 無線介面卡使用的天線必須安裝於主機系統中,以在主機系統的所有操作模式和方向下,均與所有人員保持最小限度的分隔距離,並且嚴格遵守下表規定。天線安裝於主機系統內時,天線分隔距離同時適用於水平和垂直方向。
無線介面卡 |
使用者至天線最低需求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100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105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130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135 |
9 mm |
Intel® WiFi Link 1000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1030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2200 |
9 mm |
Intel® Centrino® Wireless-N 2230 |
9 mm |
Intel® Centrino® Advanced-N 6205 |
12 mm |
Intel® Centrino® Advanced-N 6230 |
12 mm |
Intel® Centrino® Advanced-N 6235 |
12 mm |
Intel® Centrino® Ultimate-N 6300 |
13 mm |
根據 FCC Knowledge Database 出版品編號 616217 D03 Supplement https://fjallfoss.fcc.gov/kdb/GetAttachment.html?id=30257,若主機裝置內安裝多部傳輸裝置,必須執行 RF 暴露傳輸評估,以決定必要的應用和測試需求。OEM 整合者必須為主機系統內安裝的所有傳輸器與天線,找出一切可能的同時傳輸組態組合。這包括安裝於行動裝置 (與使用者間隔大於 20 公分) 與可攜式裝置 (與使用者間隔小於 20 公分) 等主機內的傳輸器。OEM 整合者必須參考實際的 FCC KDB 616217 D03 Supplement 文件,瞭解執行此評估的詳細資訊,以決定是否有額外的測試需求,以及是否需要 FCC 核准。
以下法規和保全性注意事項必需在提供給與介面卡結合的產品或系統的一般使用者之說明文件中發行,符合當地法規。主機系統必需標有「含有 FCC ID: XXXXXXXX」標籤,在標籤上顯示的 FCC ID。
安裝與使用無線介面卡,必需嚴格遵守產品隨附的使用者說明文件中所述之製造廠商指示。要獲得具體國家的認可資訊,請參閱無線電認可。對於未經授權擅自修改無線介面卡套件隨附的裝置、更換或連接非 Intel Corporation 指定的纜線與設備,而對無線電或電視造成的任何干擾,Intel Corporation 概不負責。對於因上述未經授權的修改、更換或連接而造成的干擾,使用者將自行承擔排除這些干擾的責任。對於因不遵守這些準則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害或違反政府管制條例的行為,Intel 公司與其授權經銷商或分銷商概不負責。
以下當地限制的聲明必須作為所有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產品相符說明文件的一部分發行。
警告: 因為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無線 LAN 裝置使用的頻率尚未在所有國家一致化,所以 802.11a、802.11b、802.11g 和 802.11n 產品的設計僅可以使用於特定的國家,並且不可以在指定使用的國家以外的國家操作。身為這些產品的使用者,您有責任確保僅在指定使用的國家內使用這些產品並確認以使用國家的正確頻率選擇和頻道設定產品。若與使用國家的允許設定和限制有任何差異便是侵犯國家法,並且可能因此被懲罰。
因為此裝置必需在 5.15 到 5.25 GHz 以及 5.470 到 5.725 GHz 頻率範圍之內操作,所有限制在室內使用。FCC 規定這項產品必需以 5.15 到 5.25 GHz 以及 5.470 到 5.725 GHz 的頻率範圍在室內使用以減少對共同頻道行動衛星系統的有害干擾潛在性。高能量的雷達被配置為 5.25 到 5.35 GHz 以及 5.65 到 5.85 GHz 頻帶的主要使用者。這些雷達站可能會對這項裝置造成干擾和/或損害。根據 FCC 規則第 15.407 部份規定,這項無線介面卡沒有組態控制可允許您在 FCC 規定的美國操作頻率範圍外做任何變更。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中第 15 部分的規定。裝置操作時必需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注意: 介面卡的輻射輸出功率遠低於 FCC 射頻輻射限制。儘管如此,如果使用介面卡,在正常操作期間應盡量避免使人體接觸到射頻輻射。為避免超出 FCC 射頻輻射限制的可能性,您應該在自己 (或鄰近的其他人) 和電腦內建的天線之間保持至少 20 公分的距離,或保持 FCC 授權條件所指定的最小分隔距離。有關授權組態的更多詳情,可透過輸入裝置上的 FCC ID 號碼在以下網站查找: http://www.fcc.gov/oet/ea/。
依照 FCC 規則中第 15 部分的規定測試表示,本無線介面卡符合對 Class B 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的設計是為了在住宅區安裝時,能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防止有害干擾。本無線介面卡產生、使用並能放射出無線電頻率能源。如果未按說明進行安裝與使用此無線介面卡,此無線介面卡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但是,這並不保證在個別的安裝中不會產生干擾。如果透過電源的開啟與關閉,能確定本無線介面卡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我們建議使用者嘗試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來排除干擾:
注意: 安裝與使用介面卡,必需嚴格遵守產品隨附的使用者說明文件中所述之製造廠商指示。任何其它安裝或使用將違反 FCC 第 15 節規則。
本裝置已取得元件的安全核准並僅供用於完整配備,其中搭配產品的相容性由適當的安全機構所決定。安裝時,必須考量下列事項:
僅適用於最終產品中含溴和氯的阻燃劑 (BFR/CFR) 與 PVC。最終組件上的 Intel 元件以及購買的元件符合 JS-709 要求,且 PCB / 基板符合 IEC 61249-2-21 要求。更換含鹵素的阻燃劑和/或 PVC 對周遭環境不見得會更好。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Industry Canada licence-exempt RSS standard(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1) this device may not cause interference, and (2) this device must accept any interference, including interference that may cause undesired operation of the device.
Cet appareil se conforme à Canada d'Industrie normes de RSS permis-exempt. L'opération est assujetti au suivre deux conditions : (1) cet appareil ne peut pas causer l'intervention, et (2) cet appareil doit accepter de l'intervention, y compris l'intervention qui peut causer l'opération non désirée de l'appareil.
Caution: When using IEEE 802.11a wireless LAN, this product is restricted to indoor use due to its operation in the 5.15- to 5.25-GHz frequency range. Industry Canada requires this product to be used indoors for the frequency range of 5.15 GHz to 5.25 GHz to reduce the potential for harmful interference to co-channel mobile satellite systems. High power radar is allocated as the primary user of the 5.25- to 5.35-GHz and 5.65 to 5.85-GHz bands. These radar stations can cause interference with and/or damage to this device. The maximum allowed antenna gain for use with this device is 6dBi in order to comply with the E.I.R.P limit for the 5.25- to 5.35 and 5.725 to 5.85 GHz frequency range in point-to-point operation. To comply with RF exposure requirements all antennas should be located at a minimum distance of 20cm, or the minimum separation distance allowed by the module approval, from the body of all persons.
Attention: l’utilisation d’un réseau sans fil IEEE802.11a est réstreinte à une utilisation en intérieur à cause du fonctionement dans la bande de fréquence 5.15-5.25 GHz. Industry Canada requiert que ce produit soit utilisé à l’intérieur des bâtiments pour la bande de fréquence 5.15-5.25 GHz afin de réduire les possibilités d’interférences nuisibles aux canaux co-existants des systèmes de transmission satellites. Les radars de puissances ont fait l’objet d’une allocation primaire de fréquences dans les bandes 5.25-5.35 GHz et 5.65-5.85 GHz. Ces stations radar peuvent créer des interférences avec ce produit et/ou lui être nuisible. Le gain d’antenne maximum permissible pour une utilisation avec ce produit est de 6 dBi afin d’être conforme aux limites de puissance isotropique rayonnée équivalente (P.I.R.E.) applicable dans les bandes 5.25-5.35 GHz et 5.725-5.85 GHz en fonctionement point-à-point. Se pour conformer aux conditions d'exposition de RF toutes les antennes devraient être localisées à une distance minimum de 20 cm, ou la distance de séparation minimum permise par l'approbation de module, du corps de toutes les personnes.”
低頻波 5.15 -5.35 GHz 僅用於室內。
本設備符合歐盟指引 1999/5/EC 的重要規定。請參閱「歐盟規則聲明」。
若要檢視適用於您的介面卡之「歐盟符合規格宣告」,請執行這些步驟
法國本土:
Dans tous les départements métropolitains:
Fréquences en MHz |
Intérieur |
Extérieur |
2400 - 2454 |
100 mW |
100 mW |
2483,5 |
10 mW |
5Ghz 頻帶中僅供室內使用。
La operación de este equipo está sujeta a las siguientes dos condiciones: (1) es posible que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no cause interferencia perjudicial y (2)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debe aceptar cualquier interferencia, incluyendo la que pueda causar su operación no deseada.
下列城市中,不授權以無線電通道 2 (2417 MHz) 操作本產品: Agadir、Assa-Zag、Cabo Negro、Chaouen、Goulmima、Oujda、Tan Tan、Taourirt、Taroudant 與 Taza。
下列城市中,不授權以無線電通道 4、5、6 與 7 (2425 - 2442 MHz) 操作本產品: Aéroport Mohamed V、Agadir、Aguelmous、Anza、Benslimane、Béni Hafida、Cabo Negro、Casablanca、Fès、Lakbab、Marrakech, Merchich、Mohammédia、Rabat, Salé、Tanger、Tan Tan、Taounate、Tit Mellil, Zag。
「PTA 核准型號」
符合 |
要確定是否可在特定的國家使用您的無線網路裝置,請檢查裝置識別資料標籤上印製的無線電類型編號是否在製造廠商的 OEM 法規引導文件中列出。
提供所需的法規標誌清單。若要尋找適用您介面卡的法規資訊,請執行這些步驟
以下列出的每個介面卡都符合歐盟法令 1999/5/EC 的重要需求。